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3页(304字)

主要内容是“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

它是1962年由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代表党中央提出的。

这条总方针是依据农业和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制定。它要求在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上把农业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坚持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发展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可靠基础上;另一方面要求加强工业的主导作用,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设备来改造和武装整个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

这条总方针要求以农、轻、重为序制订发展国民经济计划,走农、轻、重协调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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