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考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04页(269字)

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的实地考察。

按照国际惯例,招标单位在发售标书以后,应统一组织所有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负),并对招标工程的情况作一系统介绍,以便为投标人更详细地了解工程情况提供线索。为保持投标的严肃性,避免事后发生纠纷,同时规定凡未参加现场考察的投标人无权投标,业主也可拒绝其标书。现场考察中,业主介绍的情况应力求详实、准确,但也应同时声明,除标书内容以外所介绍的一切情况仅供参考,不承担由此作出错误推理、判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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