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购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04页(527字)

亦称“计划收购”。

是我国政府对关系国计民生意义重大的商品所实行的统一收购政策。全国解放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和人民购买力的提高,在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主要工农业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国家为了保证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便相继采取了一系列计划收购政策。如从1951年1月起实行了棉纱统购;从1953年11月起实行了粮食、植物油料统购;1954年9月起实行了棉布、棉花统购。凡国家列为统购的商品,生产者必须将国家规定统购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品种、数量和价格,向指定的商业机构交售,由国家集中管理,其他人一律不得插手。实践证明,这在当时对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物价,巩固工农联盟,都起过重大作用。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它的弊端也日益显示出来。如对农产品管得太死,统得过严,对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是不利的。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规定,从1985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统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

定购以外的粮食、棉花允许农民上市自销。取销统购后的农产品不再受原来经营分工的限制,实行多渠道直线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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