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派购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16页(239字)

国家对生产单位或农民养户分配的一定数量的肥猪交售任务。

这是我国1985年前收购生猪的一种方式。派购任务在年初一次派定,按年分季分月交售。对自愿多交售的,国家也积极收购。购留比例,有的是购五留五,有的是购六留四。规定适当的购留比例的目的,可以做到城乡兼顾、合理安排,还可以防止因收购过多而影响农民自食,或者因收购过少而不能保证国家需要。生猪派购是在1955年开始实行的,从1985年起,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派购任务,实行市场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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