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体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33页(610字)

国民经济中各种价格之间以主从关系、比价关系、差价关系所构成的有机总体。

商品价格按商品类别、价格形成方式和定价方式、所处流通环节和所处理的经济关系等标准区分为各种类别。不同类别价格之间的主导和从属关系,构成主从关系。在社会主义价格体系中,重要商品价格起主导作用,非重要商品价格处于从属地位,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主从关系。

在各类商品价格关系中,农产品收购价格和能源、原材料价格具有基础的意义。

不同商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构成比价关系,包括工农业商品比价,原材料、能源同产成品的比价,消费品与各种服务收费的比价,农产品内部比价,等等。同种商品不同流通环节、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质量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关系,构成差价关系,如批零差价、地区差价、购销差价、城乡差价、季节差价、质量差价等。

这些关系把所有的商品价格互相联系起来,就构成整个价格体系。价格体系按一定的分类,又可分为各种分类的价格体系,如工业品价格体系、农产品价格体系、商品比价体系、商品差价体系等。价格体系的合理与否,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重大。

我国过去价格体系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因素,突出表现在价格体系中,为各种商品价格主次不分、各种比价安排不当、同种商品之间各种差价过小,从而影响了商品生产的发展。自1978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目前有利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价格体系已开始建立,将在经济改革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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