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放结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35页(317字)

调整不合理的商品价格与下放价格管理权限相结合,是我国价格改革的方针。

我国在价格进行改革以前,国家对价格管理集中过多,统得过死,致使某些商品价格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但是,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使全部商品价格一次调整到合理水平或者将应该由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一次彻底的放开,势必会造成部分商品(甚至全部商品)价格失控上涨。这既不利于价格的理顺,不利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又不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社会的安定。

为此,国家采取了对突出不合理的部分商品价格进行必要调整的同时,放开一部分对整个经济影响较小的商品价格管理权限。

这样,既可达到理顺价格的目的,又可使整个市场物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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