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36页(348字)

又称一次有效价格。

限定只在特定的一笔商品买卖中执行的价格。在我国主要用于:(1)使用单位向工业企业只定制一次,以后不再继续生产的特定制品;(2)工业企业因原料来源限制只生产一次的产品;(3)工业企业一次性处理不再生产的试制样品和零星积存产品,出口规格特殊、内销不生产的零星副次品,因质量不合市场需要已停产的处理商品;(4)商业企业一次性处理残次变质商品或已经停产的老产品;(5)为筹措某项专用经费,由政府指定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只许在特定场所出售的特定商品;(6)行政、司法等部门拍卖没收的商品和资财。一次性价格在限定的一笔商品买卖完毕后即停止使用。

制定一次性价格,应按价格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凡不在权限之内的,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不能擅自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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