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40页(184字)
当地产品在主产地产品价格基础上加地区差价制定软比价格后,仍难以维持生产和经营的,可以考虑在略高于软比定价的基础上制定的商品价格。
它是处理当地工业产品与外地工业产品比价的一个原则,一般用于制定新兴工业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工业品价格。它对新兴工业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工业发展有一定的扶持作用。但这种定价办法对一种产品不易长期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