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工亦农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60页(279字)

指实行农闲做工,农忙务农,做工期间不改变农民身分,不迁移户口,不转粮食关系,工农合一的农村劳动力。

亦工亦农制度是从1958年开始试行和推广的,实行的范围主要是乡镇企业、县办企业和地处农村的工矿企业,某些劳动繁重、劳动条件艰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种,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工种。随着乡镇工业和县办工业的发展,以及其他经济事业的发展,亦工亦农的范围有所扩大。

在适当范围实行亦工亦农制,有利于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力,满足工业发展对劳动力的特殊需要,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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