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价格补贴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79页(243字)
国家在提高几种主要副食品销售价价格以后,为保证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下降而实行的专项补贴。
1979年10月国务院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包括学徒工、退休退职职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不论工资区类别高低,不分赡养人口多少,在一般地区工作的,每人每月发给副食品价格补贴5元;在纯牧县(旗)工作的,每人每月发给副食品价格补贴8元。临时工的补贴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制定。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可比照全民单位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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