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39页(327字)

合同履行地国家的法律。

在处理涉外民事争议中确定适用法律的一项原则。合同履行地包括交付货物地、送达地、清偿地等。在国际性的贸易、借贷、运输、保险等合同中,同一合同的履行地可能是属于不同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在此情况下,该合同的履行地法相应地可能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目前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方面,比较盛行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据此,一般只在合同履行地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时,才能适用合同履行地法。1985年3月21日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第1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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