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44页(249字)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合同签订之后,被许可人只取得了对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许可人仍享有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许可合同成立后,许可人的主要义务是:未经被许可人同意不得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放弃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

被许可人的主要义务是;不得将自己取得的商标使用权转让给第三者;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按合同规定交纳使用费;当许可使用的商标被侵犯时,应及时通知许可人,并有义务协助查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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