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业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33页(209字)

工商业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对从事固定地点经营或流动经营的摊贩征收的税。1980年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对摊贩业按营业额和所得额征收摊贩业税。

1951年公布的《摊贩业税稽征办法》规定,对摊贩业按照营业额,依照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从1953年起,为简化纳税手续,将营业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

1958年税制改革后,对摊贩业改征工商统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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