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36页(694字)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重要税种。

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等6个税种。所得税是以企业、部门、团体生产经营所得,投稿翻译、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专利权收入等课征的税。

所得税15世纪创始于美国,19世纪以后各国相继推行,现已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税种。我国建国初期所得税主要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课征的,当时的征税范围包括:营利事业所得、存款利息所得、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利息所得。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从1959年起停征利息所得税,国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实行利润上交,不征所得税,所得税只对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征收。1980年以后,随着对外经济交往的发展,外国来我国投资办企业者日益增多,1980年9月公布开征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982年12月又公布开征了外国企业所得税,1984年10月国营企业利润上交也改为征收所得税。

所得税是以企业的利润和个人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有利润有收入就征税,无利润无收入不征税,利润大收入多多征收,利润小收入少少征税。负担比较合理,并对企业的利润和个人的收入具有直接的调节作用。

所得税的征收一般采用分类制和综合制两种方式。分类制就是把利润所得、利息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及其他报酬所得分别征收。综合制是对各类所得的总收入计征,实行按月或按季预交、年终汇算清交、多退少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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