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45页(225字)

税务机关为加强征收管理,便利群众纳税,对不便直接征收,而有关单位又能控制的税源,可委托有关单位代办税款征收业务,即称为代征。

对距离税务机关较远的地区和零星分散的税源,一般可采用这种方法。如农村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可委托村或市场管理部门代征。受委托的单位称为代征单位,代征单位征收的税款称为代征税款,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提给代征单位的手续费称为代征手续费。采用这种方法,既方便纳税,又便于税款及时征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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