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课酬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59页(217字)

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其他单位兼课,聘请单位按授课者职称和实际授课课时支付的酬金。

兼课酬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法,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定。实行兼课酬金制度,对补偿兼课人员额外劳动消耗,调动授课积极性,利用现有条件多途径培养人才等都有积极意义。但应注意,外出兼课以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为前提,以不影响授课人身心健康为界限,并在所在单位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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