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65页(302字)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结束时,对各该项业务所形成意见的书面结论。

根据承办业务的不同内容,报告书可有各种不同形式,如查帐报告书、验资报告书、经济证据鉴别报告书等。注册会计师应对出具报告书内容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出具的报告书中,一般应当说明审核查证的内容、范围和程序,并表示对会计报表或其他财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反映的有关事项或其他财务资料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制度的规定的意见。

注册会计师表示意见的形式可分为四种,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反对意见。后三种形式的意见,应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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