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职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86页(549字)

审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固有的功能。

它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经济监督,它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审查,评价其是否真实、正确、合规、合法、经济、有效,从而监督其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

在经济监督这一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审计还具有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两大职能。(1)经济评价职能。

即审计机构执行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客观评价。由此可促进和帮助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履行经济责任,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厂长离任时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评议,即是审计评价职能的具体体现。(2)经济鉴证职能。

即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依据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对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化审计,并给予客观公证的鉴证之后,即可得到国家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公认。在我国,随着经济承包、横向联合以及各种类型的股份公司的不断发展,审计的鉴证职能将会表现得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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