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99页(197字)
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一种临时性处罚措施。
它是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已查清被审计单位不按照规定使用银行贷款或利用贷款搞其他违纪活动时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处罚决定。此决定应通知被审计单位和银行部门执行。当被审计单位纠正了有关违纪问题后,审计机关应及时通知银行恢复其贷款。
银行按审计机关的通知停止贷款,对其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