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事务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15页(310字)

经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依法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业务的社会审计组织。

在我国,按照国家审计署的有关通知精神,各地成立审计事务所,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机关审查批准,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并在当地审计机关的管理和指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业务是:(1)承办政府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事项;(2)接受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经济案件的鉴定;(3)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查证;(4)接受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委托,办理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计签证、建帐建制以及提供经济管理咨询服务,担任会计顾问;(5)培训审计、财务、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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