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25页(418字)

经营货币资金的借贷、有价证券交易、外汇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的场所。

金融市场可分为短期资金市场(包括贴现市场、存款市场、放款市场等)、中长期资金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金融市场按地区范围划分,可以分为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形成需要具备若干条件,如商品经济高度发达、金融体系完备有效,信用制度比较发达,货币币值比较稳定等。国际金融市场的形成,除必须以国内金融市场比较发达为前提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稳定的政局;实行自由外汇制度或外汇管制较松;现代化的国际通讯设备和便利的国际交通条件;比较稳定的货币制度和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货币;具有较高的国际金融专业知识水平的专业人员等。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大的工商业经济中心多存在金融市场。伦敦、纽约、苏黎世、巴黎、法兰克福、新加坡、东京、香港等城市,不但是本国或本地区的金融市场,同时也是国际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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