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40页(296字)

我国银行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结算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三种。

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经外国投资委员会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领到营业执照的合资企业,都可申请使用此项贷款。山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或经中国银行同意的银行开户,因此,这类企业的贷款必须向中国银行或经中国银行同意的银行申请。

可以贷外汇,也可以贷人民币。

贷什么货币,即以什么货币归还本息。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侨资企业、外资企业,还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按浮动利率计息的外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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