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利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57页(728字)
城市中工业、交通、商业、文教卫生、住宅建设等对土地的使用。
包括选择合适的城市用地并控制其范围和对城市各功能部分统一组织安排,使城市土地利用各得其所,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城市土地利用反映城市布局的基本形态和城市区域内功能的地域差异。
城市土地利用的具体内容如下:(1)工业用地。
指城市中各种工矿企业、车间、工场、建筑基地用地,以及厂区外专用道路、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等。
(2)对外交通运输用地。指铁路、公路和各种站场及附属设施用地,港口码头和飞机场及附属设施用地,汽车运输及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等。(3)仓库用地。指为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服务的仓库用地,国家储备、中转仓库、堆场及附属设施用地等。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指城市统一管理的取水构筑物、水厂、水源地、泵站、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煤气站、公共停车场、保养场等用地,以及城市防洪、排水等工程构筑物用地。(5)生活居住用地。指道路、广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园林绿地等建设用地。
(6)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用地。指市区范围内各个大学、专科学校、科研机构及其实验中心等的用地。(7)风景绿化用地。
指城市风景区、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及郊区森林公园、烈士陵园等用地。(8)非市属行政经济机构用地。指市级以上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外地驻市的行政经济机关等用地。
(9)特殊用地。指军事、监狱、看守所及外事用地,宗教用地等。
城市土地利用是整个土地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城市合理发展、城市环境保护等的重大问题,因此,在城市规划中要很好地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