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开发整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70页(702字)

“国土开发,国土利用,国土治理,国土保护”的简称。

就是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要求,在摸清国土资源“家底”的基础上,运用人类已经取得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对国土资源进行有计划的开发,合理的利用,有效的治理,妥善的保护。同时,尽可能使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很好地结合起来,使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起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作用,以防止或减少在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时所派生出来的消极因素和破坏作用,并搞好为此目的而进行的国土考察、国土规划、国土管理、国土研究等项工作,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使人民的生活质量、生活环境不断有所改善。国土开发整治,是为了满足人类世世代代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基本方式,因此,它将是一项长期持续并不断深化的工作。

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国土开发整治的侧重点是不同的。一般说来,经济不发达国家,资源开发程度较低,环境问题相对说来不十分尖锐,有限的财力、物力重点是用于国土开发,以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小康问题;经济发达国家,由于长期的掠夺性、高强度开发,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不仅经济的发展受到阻滞,而且人类自身的生存也受到严重威胁,因此,一般都要经过一个重点进行整治的时期。

我国的国土开发整治,是从1981年4月2日中央书记处第九十七次会议作出的在我国进行国土开发整治的决定以后开始的。

时间虽然不长,但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国土工作已经取得十分可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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