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全部劳动生产率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48页(1104字)

技术经济比较计算方法中带有普遍意义的一种方法,分为Ⅰ、Ⅱ两种。

社会全部劳动生产率Ⅰ法的一般表示公式为:

C为技术方案的成本费用;

W为技术方案的物资消耗量;

Xw为物资利用经济效果系数;

Y为技术方案的运力占用量;

Xy为运力利用经济效果系数;

R为技术方案的劳动力(人员)占用量;

Xr为劳动力利用经济效果系数;

T为技术方案的投资费用(资金占用量);

Xt为投资利用经济效果系数;

D为技术方案的自然资源使用量;

Xd为自然资源利用经济效果系数;

G为技术方案的生产量(劳务量);

jz为单位产品价值。

比较后,选Ea最大的方案为最佳方案。

上述公式适用条件与范围是:(1)评价单方案自身的绝对经济效果;(2)比较多个方案的相对经济效果;(3)适用于多方案的产值不等的情形;(4)适用于各种经济情况,但是,如果国家或地区的人力十分富裕时,则采用Ⅱ法更为合理。

社会全部劳动生产率Ⅱ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Cu为年物化劳动全部成本费用。

比较后,选Eb最大者为最佳方案。

Ea与Eb的区别仅仅在于Ea中使用C(含工资),而Eb中使用Cu(不含工资)。

因此Eb与Ea的适用条件和范围相同,只是如果国家或地区的人力十分紧张时,采用Ea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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