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国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88页(306字)

进出国境的旅客必须将全部所带行李物品,填写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申报,交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行李物品时,旅客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单独进行查验。进出国境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的免征税收。但对某些物品应受规定品种、数量的限制,有些要征收关税和工商统一税方行。超出上述规定的物品,不准进出口,并限6个月内退运或领回。

过期不退或不领,由海关变卖,所得价款归入国库。对来往香港、澳门旅客行李物品和我出国工作人员进出国境行李物品的监管,分别按照我国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旅客行李物品中如有禁止进出口和应受管制物品还须由海关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