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惯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91页(297字)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

这些惯例不是各国的共同立法,它对买卖双方都没有强制性。买卖合同中的规定与惯例有出入或完全相反,仍以合同规定为准,而不以惯例为转移。

但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表示采用某项惯例时,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买卖双方因有争议提交仲裁或诉讼时,各国仲裁庭或法庭常会引用某些公认的或影响较大的惯例作为判决或裁决的依据,而不管合同中是否规定采用这些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对解决一些业务中的问题或处理案件都有一定的作用,我们可采用某些公正和对我有利的惯例为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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