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贸易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97页(344字)

两个国家政府之间签订的关于两国货物交换的协定。

有效期为1年,亦称短期贸易协定。年度贸易协定由双方国家政府指派代表签字后生效。

协定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签协定的目的,双方交换货物的名称,分项金额和总金额,使用的货币,支付条款,以及协定的有效期限、协定的执行和有效期的延长等。年度贸易协定一般附有一个“双方交货共同条件”,为协定的重要附件和组成部分。它详细述明商品检验条款、商品重量(或数量)和质量、索赔的提出、异议的处理和仲裁、结算需附的单据等,并对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作出解释。年度贸易协定项下的贸易,多数定记账贸易,不用现汇支付,付款条件规定通过托收结算。但我国与他国签订的年度贸易协定,有的也规定用现汇支付,支付方式是用即期或远期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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