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许可证制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03页(614字)
一国政府为管制对外贸易,规定有关商品进口必须申请许可证,无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口的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通常事先公布受进口许可限制的商品的名称,凡公布的商品,进口商必须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一般是在获准和发给许可证后,才能向国外订货。
按照准许进口商品的不同,进口许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和个别或特别许可两种。前者包括一些需求广泛、不需要严格限制和不限定货物来源的商品,对于不是外汇极端缺乏的国家,往往不要求事先申请和发证,只是在进口报关时填明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范围即可进口;后者则包括一般的进口数量及购买来源应受限制的商品,控制较严,进口商提出的申请必须经有关当局逐笔审批后,才能发给许可证。这种进口许可证多数都指定供货的国别或地区。此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还将进口许可证制与进口配额结合起来使用,即资本主义国家的有关机构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在进口配额的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有关商品签发一定数额的进口许可证,当进口配额用完时则不再签发。资本主义国家利用进口许可制可直接控制进口,同时在发放进口许可证时,充分照顾本国大垄断资本的利益,对外则便于实行贸易歧视政策。
进口许可证制是在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时期被广泛采用。二次大战后仍继续保留。目前,不少国家仍在不同程度上继续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