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13页(382字)

一国根据与他国缔结的条约或贸易协定,对进出口商品(主要是进口商品)所规定的税则。

有多边关税协定、双边关税协定和片面协定关税。多边关税协定是3个以上国家间的关税协定。双边关税协定是两个国家之间达成协议,相互给予对方某种优惠待遇。片面协定关税是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强制弱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非自愿地给予它们优惠待遇,这种优惠待遇是片面的。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5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是清政府被迫接受协定税则的开端。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中具体规定,将进口货的实征税率从鸦片战争前的13.4~32.5%降低至5.56~6.95%。1858年的中英《天津条约》规定进出口海关税率值百抽五的原则。

这种税率就成为以后协定税则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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