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奴解放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30页(380字)

1807~1811年间普鲁士国王为实行农奴制改革而颁布的敕令。

1807年10月颁布了当时的首相斯坦因制定的“关于放宽土地占有的条件限制和自由使用地产以及农村居民的人身关系”的敕令,规定废除农奴对领主的一切人身隶属关系并给予农民以自由择居的权力;允许农民经营商业和从事手工业;允许农民和市民购买贵族的农庄;整个普鲁士从1810年圣丁节起只有自由人。但自由农民仍须承担缴纳租赋和提供徭役等封建义务。由于改革触犯了领主和教会的世袭权益,遭到他们攻击,斯坦因于1808年11月被解职。1810年7月,哈尔登堡任首相,继续推行改革。

1811年9月普鲁士国王颁布“关于调整地主和农民之间关系”的敕令,准许农民通过赎买方式解除过去敕令所保留的各种封建义务。这一自上而下的农奴制改革,历史上又称为“斯坦因——哈尔登堡改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