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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90页(268字)

美国控制中国农村经济的机构。

1948年8月5日,根据《中美农业协定》的规定,由美国政府派代表二人(毕范宇、穆懿尔),中国政府派三人(蒋梦麟、晏阳初、沈宗翰)联合组成。会址设南京,受美国经济合作署指导和管理。重庆、长沙、桂林等地设办事处,从美国援华法案所规定的二亿七千五百万美元经济援助中,提取10%作为活动经费。任务为拟订中国农业生产、销售、信用、灌溉、家庭与乡村工业、卫生以及教育等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该会曾先后派员到四川、湖南等地调查、搜集农业经济资料。1948年12月5日迁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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