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92页(284字)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属政治决策机构。
原称中央政治委员会,1926年7月4日改称。1927年3月复称政治委员会;四一二事变后的南京国民党当局仍称政治会议。
由国民党中执会推定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由委员互推。
会议主要议决有关党务;党的干部任免;政务官的任免;制订党的政纲以及国民政府的政治、军事、外交方针;制订法律;审议各地政治分会工作报告。除定期召开常会外,遇有重大事件,得随时召开。设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秘书、办事员、书记若干人,具体经办文件编制、印刷等事务。1935年11月国民党“五大”决定再改称政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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