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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98页(653字)

又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成立。选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六十三人。

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另组人民委员会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机关。毛泽东、项英分别当选主席、副主席。军事人民委员朱德,外交人民委员王稼祥,劳动人民委员项英兼,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土地人民委员张鼎臣,教育人民委员瞿秋白,内务人民委员周以栗,司法人民委员张国焘兼,检察人民委员何叔衡,国家保卫局局长邓发。

成立后,领导根据地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政权建设,发展了根据地的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1934年1至2月间,召开了第二次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选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一百七十五人,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三十六人,组成了新的领导机构。

毛泽东和项英、张国焘再次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同时,推选张闻天为人民委员会主席,王稼祥为外交人民委员,朱德为军事人民委员,高自立为土地人民委员,邓振询为劳动人民委员,林伯渠为财政人民委员,吴亮平为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陈潭秋为粮食人民委员,梁柏台为司法人民委员,曾山为内务人民委员,瞿秋白为教育人民委员,项英兼任工农监察人民委员。同年7月,组织中国工农红军抗日先遣队北上抗日。1935年11月,经长征到达陕北后,发表了《抗日救国宣言》。

1936年,陆续派人到各地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37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改称陕甘宁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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