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24页(280字)
民国时期中国主要油矿。
官办。位于甘肃玉门。清末民间已挖取表层油石用作燃料。
北京政府和国民政府时期,日本、美国均曾议及合办。
1937年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拟以机器开采,次年在重庆设甘肃油矿局筹备处。1939年试钻浅井,并从德国购置机器。1941年资金短绌,由孙越琦勉力筹措。1943年再从美国购买钻机,扩大生产规模。
西北地区交通不便,设备机械化程度难以提高,故多用人工开采,产量不高,仅供军需补充。
抗日战争结束后,油矿局于1946年改制,易名中国石油公司甘青分公司,为官僚资本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