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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原借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65页(273字)

1917至1918年间,北京政府与日本政府公开或秘密签订的一系列借款。

1917年段祺瑞复任国务总理后,为推行武力统一政策,不惜出卖国家主权,先后以各种名目向日本借款达三亿八千六百万日元。其中,日本寺内正毅内阁顾问西原龟三以“私人身份”六次来华,同中国交通总长曹汝霖等经办八次借款,前两次为交通银行借款,余为有线电报、吉会铁路、吉黑两省金矿及森林、满蒙四铁路、高徐济顺铁路、参战借款。合计一亿四千五百万日元,通常称“西原借款”。

通过这些借款,日本攫取了中国东北和山东的铁路权和矿产、森林资源开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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