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71页(207字)
亦称《军政府宣言》。
同盟会纲领性文件。1906年(光绪三十一年)秋冬间,由孙中山与黄兴、章炳麟等在日本制订。
共一千五百余言。
以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阐述了同盟会“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政纲;要求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规定以“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相嬗时期为革命之次序,逐步实现其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