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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会议太平洋及远东问题总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81页(293字)

华盛顿会议的主要组织机构,限制军备问题总委员会。

1921年11月14日,华盛顿会议决定:由美、英、法、意、日五国全权代表组成。由中、美、英、法、意、日、比、荷、葡九国全权代表组织太平洋及远东问题总委员会,所有重要问题都将由这两个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小组委员会,在秘密会议中讨论决定;公开举行全体大会时只听取正式报告,批准委员会的决议,但不进行辩论。太平洋及远东问题总委员会主要讨论中国问题。该机构又根据特殊需要,下设中国关税问题委员会、外国在华邮局问题委员会、邮局问题特别起草委员会、领事裁判权问题委员会、东省铁路委员会、起草委员会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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