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06页(184字)
孙中山革命方略之一。
他把中华民国建设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所谓军政,就是政府用“武力推翻原有的统治者及其制度”,“扫除国内一切之障碍”“宣传三民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统一”。
1926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誓师北伐。1928年6月讨奉军事结束。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宣布“军政”结束,“训政”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