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16页(233字)
官署名。
北京政府时期跨省区的军政机构。多设于区内某省要地。因为巡阅使地位、影响不一样,故中央政府亦采取个别立法办法,故各巡阅使署设置也不尽相同。大致由巡阅使主持署务,另设参谋长作为其幕僚长,由总统简任,处理日常事务。
其下分设参谋、副官、政务、军务、军需、军医、军法各处,以行职事。各处处长由大总统简任。并酌设顾问和咨议各若干员,以备咨询。使署内机构可由巡阅使任意决定置废。
1924年12月,北京政府明令撤销巡阅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