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67页(225字)
农村中为祭祀土神而演出的各类杂戏。
一般由几村合请戏班,演于春秋两季的庙宇或村头临时戏台。届时,宾朋临门,妇女粉妆丽饰,孩童群聚嬉戏。
戏台周围各类食摊齐全,一片节庆气象。大户或财势之家太太、小姐看戏时,演员须扮成天官或娘娘前往座前朝拜,以得赏钱。
也有半专业性戏班免费客串,多系家丰资厚者。若演于野外,则须先化妆,与当地主事同往庙中接佛看戏,多为娱神、祝寿或防护青苗、树木等内容。
民国时江浙地区尤其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