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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59页(301字)

南京临时政府负责内务的最高行政机构,1912年1月设于南京。

管理警察、卫生、宗教、礼俗、户口、田土、水利工程、善举、公益及行政事务,并监督所辖官署及地方官。设总长、次长各一人,由临时大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

设秘书、承政二厅,民治、警政、疆理、土木、礼教、卫生六局。该部成立后,曾奉大总统命,通令各省保护人民财产,慎重农事,助民春耕;提倡国货,奖励工商,筹划恢复汉口市场;晓谕人民一律剪辫,劝禁缠足,禁食鸦片,革除前清“大人”“老爷”称谓;命令各司法机关、行政官署嗣后问案停止刑讯、体罚;开办警政学校,培训新式警务人才。

3月因唐绍仪内阁成立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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