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辖市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88页(431字)
南京国民政府设置的隶属行政院、与省平级的地方行政区域组织。
院辖市前身为特别市。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市组织法》,改特别市为院辖市。
规定凡首都及人口在百万以上和政治上经济上地位特殊的城市,凡具备上述三条件之一者可隶属行政院。院辖市设市政府,市长由中央任命。
下设各局及司法、监察、财政机构。另设市参议会为立法机关。
首都则另设首都公安厅,直隶内务部指挥监督。到抗日战争初期,全国共有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西安、重庆、威海卫等八个院辖市。
姚华(1876-1930)贵州贵筑(今贵阳)人。
字重光,号茫父。
清末举人。早年授工部虞衡司主事、邮传部船政司主事。
旋派送日本留学,入法政大学。民国成立后,任临时参议院议员,兼北京女子师范学校校长。后因愤世嫉俗,不再参与政事,潜心学术,搜求金石,擅长诗、书、画,时人称为“诗书画三绝”。
1930年6月4日病逝于北平。
着有《弗堂类稿》《莲花庵书画集》《贵阳姚华茫父颖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