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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尔塔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61页(353字)

也称“雅尔塔密约”。

1945年2月11日,美、苏、英三国首脑罗斯福、斯大林、丘吉尔在苏联克里米亚半岛的雅尔塔签署。《协定》规定:在德国投降及欧洲战争结束后二三个月内,苏联将参加对日作战。

条件是:维持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恢复由日本于1904年背信弃义进攻所破坏的俄国权益,即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归还苏联;大连商港国际化,保证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苏联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中苏共同经营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等。

苏联还表示要与中国国民政府签订友好同盟条约。《协定》直接关系到中国的主权和权益,却由三个大国首脑在没有中国代表参加的情况下签订。协定于6月9日由杜鲁门通知国民政府。

协定对推进反法西斯战争和战后远东局势发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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