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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秧歌运动与秧歌剧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86页(293字)

秧歌是中国农村歌舞表演形式,来源于农民插秧时所唱歌曲,在山西、河北、陕西等北部农村尤为盛行,后逐渐发展成在舞台演出的秧歌剧。

传统剧目一是小戏,如《王小二赶脚》《绣花灯》等;一是大戏,如《花亭会》《九件衣》等。1943年,延安鲁迅文学艺术学院师生,组成秧歌队到街头广场演出,利用秧歌形式,表现拥军、生产、学文化等现实生活,被称为新秧歌,并很快普及到各机关、部队,以至整个陕甘宁边区和相邻的晋绥边区,形成群众性的新秧歌运动。所演剧目,多取材于现实生活,如《兄妹开荒》《夫妻识字》等。1946年以后,新秧歌普及到河北、山西、东北、山东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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