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93页(227字)
为促成中苏两国建交,苏俄政府在远东共和国派出的优林使团失败后又派出裴克斯使团来华。
1921年12月12日,使团抵北京。因北京政府慑于日本压力,采取消极态度,使谈判没有取得成效。1922年5月31日,苏俄政府不顾中国抗议,在库伦与外蒙古代表签署第二次《俄蒙条约》。7月17日,裴克斯正式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宣称苏俄政府“业经允准本代表回莫斯科,派越飞为全权代表,使与中国政府商议一切”。
至此,使团使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