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107页(2527字)

固定资产折旧的简称。

通常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它是由固定资产本身的特点所引起的价值周转的一种特殊形式。

固定资产的实物形式在生产过程中被长期使用,而它的价值却按其磨损程度逐渐地、一部分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这部分已经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价值,必须从销售产品的收入中提取出来,并以货币的形式逐渐积累起来,以备将来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这种按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进行补偿的办法称为折旧,逐渐按损耗程度提取的那部分金额,称为折旧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是摊入产品成本的,以折旧费计入产品成本的过程,是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转移过程。

我国工业企业使用的折旧办法包括: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2)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金的周转速度主要取决于折旧率。

确定折旧率的基本根据是固定资产在其寿命期内的磨损状况,包括因使用和自然力侵蚀造成的有形磨损,以及由技术进步导致资产贬值造成的无形磨损。按一定折旧率从企业销售收入中提取的折旧费是企业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因此,一方面折旧率不能定得过低,这不仅会使企业缺少对报废过时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折旧基金,而且会使一部分成本转到利润账上去,造成利润虚增以至虚盈实亏。在折旧率能够保证企业弥补固定资产的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的前提下,为了加快固定资金的周转,还应将其适当地提高。

另一方面,折旧率也不能定得过高。对企业来说,折旧率的提高会产生两种相反的效应。一是会加快固定资金的周转速度,从而有可能使包括若干周转在内的较长时期的利润总量增大。二是会增大生产成本,削弱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影响产品销售额和企业收入,有可能使利润总额减少。因此,在提高折旧率以加快周转速度时,必须对这两方面的效应进行权衡,找出使包括若干次周转在内的较长时期的利润总量最大的折旧率,即最佳折旧率。

由于折旧率提高使成本增大,固定资金一次周转中形成的利润,是随折旧率的提高而递减的。

而一定时期内固定资金的周转次数,则会随着折旧率的提高而递增。虽然,变动折旧率引起的一次周转利润的减少程度大于周转速度提高的程度,这时调低折旧率会使包括若干次周转的一定时期的总利润增加。

而如果一次周转利润的减少程度小于周转速度上升的程度,提高折旧率就会使一定时期的总利润增加。而当一次周转中形成的利润的变动比率等于周转次数的变动比率时,无论提高还是降低折旧率都会使总利润减少。

可见,使一次周转中形成的利润的变动比率等于周转次数的变动比率,就是最佳折旧率所应当满足的条件。

关于我国固定资产折旧率高低的确定,早在60年代,孙冶方就提出了这个问题,1979年他又说我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合理,“首先在于折旧年限过长。我们的折旧年限一般是25年到30多年(例如,我们鞍钢的折旧率是2.92%,折旧年限就在30年以上)。这个规定就是意味着我们的技术装备的经济价值要经过二三十年之久才会完全消失。”(孙冶方,1982,P.39)孙冶方从立足改造现有企业出发,积极主张提高折旧率,他说:“要使现有的几十万个旧企业能够完成这个重大任务,即在短时期内以不低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所已经达到的速度发展生产,从而在较短时期内使人民生活有显着提高,那么,在目前的全面调整中,在工业方面就必须彻底改变仍在实行的那种‘复制古董’、‘冻结技术’的设备管理制度。为此,首先必须提高折旧率,缩短折旧年限。

如果不能像工业先进国家那样一下缩短到四五年左右,也不能落后于西方国家在19世纪已经达到的更新周期,即是说折旧年限不能超过10年。”(孙冶方,1982,P.41)

参考文献:

张薰华主编,1991,《社会科学争鸣大系》(社会主义基金理论卷),上海人民出版社。

吴树青等主编,1993,《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中国经济出版社。

孙冶方,1982,《社会主义经济的若干理论问题》(续集修订本),人民出版社。

许涤新主编,1981,《政治经济学辞典》,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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