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平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484页(2722字)

指财政收支平衡、银行信贷收支平衡、市场商品供求平衡以及三者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平衡。

其中,财政、信贷之间的平衡反映了财力的平衡关系,而财政、信贷与物资的平衡,反映了财力与物力的平衡关系。我国40多年的经济建设实践证明,“三大平衡”是指导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正确理论。

“三大平衡”是陈云经过7年财经工作的实践,总结了我国50年代经济建设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之后提出的。

建国初期,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到1952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并有结余。

但由于盲目乐观、头脑发热,动用上年财政结余过多,出现了1953年的“小冒进”。1952年底,全国财政实际决算结余41.2万亿元(旧人民币),全部用于1953年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是重工业的投资。

结果引起购买力超过市场商品供应,市场紧张,迫使国营商业减少库存。投机商人乘机兴风作浪,物价波动较大。由于当即决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增加财政收入,减少财政支出,才重新取得了财政收支平衡,当年结余15亿元。

1956年上半年,我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又一次出现急躁冒进倾向。因基本建设规模大,多招收了100多万职工,农贷和其他贷款发放多,动用上年结余10亿元仍不足,不得不增发货币。结果导致市场紧张,物价上涨,基本建设和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如钢材、木材、竹子、煤炭等,以及人民生活所需要的消费品都出现了严重的供不应求现象。

在6月的国务会议上,陈云提出反对急躁冒进,修改1956年国民经济计划,减少基本建设投资的建议。接着又按照“保证重点,适当收缩”的方针,编制了比较切合实际的“二五”计划和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

根据1953年和1956年两次“反冒进”的实践经验,陈云在1957年1月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提出了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以及财政、信贷、物资“三大平衡”的着名观点。

“三大平衡”的主要内容是:(1)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都必须平衡,而且应该略有结余。

只要财政收支和信贷是平衡的,社会购买力和物资供应之间,就全部来说也会是平衡的。财政收支平衡是信贷、物资平衡的前提;信贷平衡是财政收支平衡和物资平衡的综合反映;物资平衡则是财政、信贷平衡的基础。

如果财政收支不能平衡,社会购买力和商品供应量之间不能大体平衡,物价就会上涨,市场就会混乱,这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稳定都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2)物资要合理分配,排队使用。首先要保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部门最低限度的需要,其次要保证必要的生产资料生产的需要,剩余的部分再用于基本建设,避免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挤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3)人民购买力的提高必须同能够提供的消费物资相适应。(4)基本建设规模和财力、物力之间的平衡,不单要看当年,而且必须瞻前顾后。(5)必须注意,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农业对经济建设的规模有很大的约束力。

由于陈云的总结和提倡,“三大平衡”理论开始被人们接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大平衡”对指导1957年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不久就被“左”的浪潮所淹没,还被说成是“右倾保守”思想。特别是从1958年轻率地发动“大跃进”以后,各项工作脱离常规,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更谈不上平衡了。直到60年代初的经济调整时期,这一原则才重新受到重视。1961年和1962年出台的许多措施是在陈云主持下制定的。1962年在北京中南海的西楼会议上,陈云依照“三大平衡”原则分析了当时的经济困难。他主张改变单纯注重重工业生产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的做法,下大工夫研究并妥善安排购买力和市场商品供应的平衡。没有购买力和市场商品供应的平衡,就会出现通货膨胀、市场紧张、物价上涨、经济不稳。

西楼会议后,李先念领导起草并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银行、财政两个六条决定,加强财政信贷的集中统一,实行财政信贷平衡;组织财贸部门逐月、逐季分析全国财政、信贷、市场综合平衡的状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报告中央,指导财政工作的调整和发展。

经过三年的调整,全国渡过了经济困难时期。

“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使我国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粉碎“四人帮”之后,“左”的思想依然存在。

1978年,在大干快上的口号指引下,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过大,引进项目过多,结构更加不平衡,被称为“洋跃进”。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政治上的“左”倾,同时也纠正了经济上的冒进,决定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陈云再次主持全国的财经工作,运用“三大平衡”的思想和方法,纠正了冒进,调整、稳定了经济,取得了成绩。他强调搞经济工作要注意,一要使十亿人民有饭吃,二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但是,不能用赤字的办法搞建设,也不能用发票子的办法搞建设。外债可以借,但要慎重。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把“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确定为指导我国经济建设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新时期的实践中,“三大平衡”的内容更加丰富,作用更明显了。

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对外经济联系增多,国家的外汇收支平衡的作用日显重要,“三大平衡”加上外汇平衡发展为“四大平衡”,目前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原则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和发展起来的,而且,经实践证明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不论过去、现在或将来,都有强大的生命力。但是也应当看到,“三大平衡”的具体措施基本上是通过建国以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贯彻执行的,有些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有待于改进;其具体内容也要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范围的扩大进一步充实、扩展和深化。

参考文献:

刘国光主编,1990,《经济大辞典·计划卷》,上海辞书出版社。

《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编辑组,1991,《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

左春台等主编,1988,《中国社会主义财政简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宋新中主编,1992,《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陈云,1986,《陈云文选》(1956-1985),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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