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极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720页(5922字)
亦称发展极理论(Development Pole Theory),系5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在世界各地广为流行的一种区域开发理论。
该理论主要被用来解决各种不同的区域发展与规划问题,诸如:落后地区的开发;区域城市等级系统的建立;大都市过度膨胀的控制;等等。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法国八个平衡大城市的确立;意大利南部工业综合体的组建;前联邦德国48个“联邦增长极方案”的制定;英国英格兰东北部与苏格兰北部规划;美国阿巴拉契亚增长中心方案;加拿大安大略省增长极战略,等等。此外,像比利时、荷兰、西班牙、瑞典、挪威等西欧国家,波兰、捷克、罗马尼亚等东欧国家,墨西哥、委内瑞拉、巴西、阿根廷、智利等拉美国家,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韩国等亚洲国家,肯尼亚、尼日利亚、坦桑尼亚等非洲国家均曾在区域开发中采纳过增长极思想。
虽然增长极思想主要被应用于区域开发之中,但作为原始含义的增长极概念却与区域问题并无直接关系。这一概念是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cois Perroux)在50年代最先提出的。原始增长极概念的出发点是抽象的经济空间,而非普通意义的地理空间。
所谓经济空间,即存在于经济元素之间的经济关系,“有多少种确定经济科学目标抽象关系的组成结构,就可以在我们的学科中区分出多少种经济空间”(Perroux,1950)。广义地讲,经济空间可以分成三种主要类型:“作为计划内容的经济空间;作为受力场的经济空间;作为匀质整体的经济空间;(Perroux,1950)。这几类空间中,与增长极概念关系最密切的是作为受力场的经济空间。这种空间“由若干中心(或极、焦点)所组成。各种离心力或向心力分别指向或发自这些中心。每一个中心的吸引力和排斥力都拥有一定的场,并与其他中心的场相互交汇。
就此而言,任何普通意义上的空间都是由中心及传输各种力的场所组成”(Perroux,1950)。佩鲁正是从这种力场的中心确定了他的增长极:增长在这里出现并扩展到经济的其他部分中去。
他写道:“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的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Perroux,1955)
佩鲁增长极思想更深一层的理论基础来源于他早期的“支配”(domination)概念。他认为在现实世界中经济要素的作用完全是在一种非均衡的条件下发生的。无论是大的经济单元之间还是小的经济单元之间都存在着不均等的相互影响,因而产生了不对称的关系,这种一个单元对另一个单元所施加的不可逆或部分不可逆影响被佩鲁称为支配效应。根据这种支配效应概念,佩鲁进而引入了“推进型单元”(propulsive unit)概念。所谓推进型单元就是一种优势经济单元,它自身的增长与创新会诱导其他经济单元的增长。
这样,如果一个拥有支配效应的经济以“受力场空间”形式出现,那么配置在这个场内的推进型单元即为“增长极”。佩鲁曾明确指出,增长极是“给定环境中的一个推进型单元”(Perroux,1961)。佩鲁的增长极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熊彼特的创新与大单元作用的思想。像熊彼特一样,佩鲁认为企业家创新是经济进步最主要的因素,最具有创新性的经济活动发生于大的经济单元中,而这种经济单元往往也就是支配性单元。
这样,大单元、创新与支配之间的紧密关系似乎成了佩鲁理论中最有意义的特征。产业间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理论在增长极理论中也起着主要作用。不少学者把这种理论与熊彼特的发展是由创新波(impulse of innovation)所产生的理论一起看成是构筑佩鲁增长极理论的两大基石。可以看出,佩鲁增长极理论的出发点是抽象的经济空间,它所关心的主要是增长极的结构特点,尤其是产业间的关联效应,但忽视了增长的地理空间方面,这是佩鲁增长极理论的最大缺陷。
针对佩鲁增长极理论忽视地理空间这种缺陷,许多学者为把佩鲁的增长极概念转换到地理空间作出了很大的努力。而在这些尝试中首推法国另一名经济学家布代维尔(J.K.Boudeville)。
布代维尔同佩鲁不带地理色彩的抽象经济空间概念相反,他强调经济空间的区域特征,认为“经济空间是经济变量在地理空间之中或之上的运用”(Boudeville,1966)。但像佩鲁一样,布代维尔也把经济空间区分为三种类型,即匀质空间、极化空间和计划空间;它们分别与佩鲁的三种经济空间类似。他还对空间和区域作了区分,区域以地理空间中连续的地域为特征,而空间并不如此。这样,区域也可以相应地划分成匀质区域、极化区域和计划区域。
不难看出,与增长极由抽象空间转换成地理空间或区域背景有关的,无疑是极化空间和极化区域。对布代维尔来说,极化空间主要体现要素的相互依存性,这一概念与城市等级概念紧密相关,它特别适合于研究城市中心及其相互关系。
这样,极化区域可以因此定义为地理空间中的连续异质地域,这种区域中的不同部分通过围绕区域重心(城镇或极)而相互补充和相互依存。通过空间概念的转换,就把增长极概念同极化空间和极化区域中的“极”即城镇联系起来。
对作为地理空间中即地方化的增长极概念进行解释,似乎比佩鲁在抽象空间中的功能概念解释更为困难些,因为这里既涉及到地理空间的极化,又牵涉到功能空间的极化。
因而可能随各人所强调的不同而相应地给出不同的定义,甚至同一作者随其侧重点不同也会对增长极有不同的理解。
以此为基础,出现了对增长极概念的进一步解释。一些学者完全强调功能方面,即认为增长极是围绕着特定的主导部门而发展起来的,通过投入产出关系而紧密联系的,并在地理上又聚集在一起的产业群。这种思想在法国、比利时等欧洲大陆学者的文献中比较普遍,这一概念与佩鲁的增长极概念接近,只不过强调了地理上的集中。与此相反,另一些学者则完全抛开佩鲁的产业或部门概念,基本上是从地理的角度来定义增长极的,即简单地把增长极看成一个经济活动的城市中心。
这种思想在英美学者的文献中比较普遍,虽然这一概念距佩鲁的思想较远,然而它却更便于与区位理论、区域增长理论等进行综合。
针对不同空间背景下增长极概念的混淆情况,一些学者试图提出了分类的办法,如英美学者的地理增长极概念称为“增长中心”(growth center)或增长点(growth point),而把法比学者的功能增长极概念称之为“增长极”或“发展极”(development pole),等等。
由于对增长极含义理解的不同或强调的重点不同,对区域增长极的运行机制就会有不同的理解。以布代维尔等为代表的法比学者同佩鲁一样,特别强调推进型创新性产业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在他看来,推进型产业可以对区域经济产生两种类型的增长效应:一是“里昂惕夫乘数效应”(Leontieff multiplier effects),主要通过经济中所存在的产业之间的依存关系式而发生;二是“极化效应”(polarization effects),即推进型产业的建立或产品的增加会导致原区域中未曾配置的其他产业活动的出现。他提出,由推进型产业所诱导的经济活动,或是投入到推进型产业的“上游”(upstream)供应者,或是作为其产品的“下游(downstream)使用者。这就是说,推进型产业可以对其他产业产生后向与前向联系效应,并且这些后向与前向联系效应产业又可以通过区域内劳务和资本等要素的优化配置而得到补偿,从而随着整个产业的扩张使这一地区变得对投资更有吸引力,形成地区产业的累积增长。布代维尔强调,要实现区域经济的增长或发展,其一,必须保障区域中的推进型产业地方化;其二,必须保障配置推进型产业的地方不致于变成飞地。这就是要求推进型产业所诱导的增长、区域产业增长的乘数效应以至由增长所诱导的新兴产业的增长也将局限于区域之中。因此,在布代维尔看来,如果在极化区域的节点或城市中心所配置的是推进型产业,而且这些产业所诱导的增长又包含在区域腹地之中,那么区域经济就可以通过推进型产业的扩张而增长。
与以布代维尔等为代表的法比学者不同,以美国发展经济学家赫希曼(A.O.Hirshman)等为代表的英美学者则强调城市等地理单元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赫希曼曾指出:“经济进步并不同时在每一处出现,而一旦出现,巨大的动力将会使得经济增长围绕最初出发点集中”(Hirshman,1958),对于任何具有较高收入水平的经济来说,它“必定而且将会在一个或几个区域实力中心首先发展;而在发展过程中,增长点或增长极出现的必要性意味着增长在国际间与区际间的不平等是增长本身不可避免的伴生物和条件(Hirshman,1958)。
这里所说的“增长极”或“增长点”基本上指的是极化空间或极化区域中的节点,即城市等地理单元。
这样,“增长极”或“增长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就变成了城市中心对周围腹地的影响。
这种分析也曾由赫希曼作过系统的阐述。为分析问题的方便,赫希曼把正在增长的区域(或城市中心)称为“北方”。
把落后的区域(或周围腹地)称为“南方”,认为北方的增长对南方具有一系列直接的经济影响,有些有利,而有些不利。有利的影响称为“涓滴效应(trickling-down effect),而不利的影响称为“极化效应”(polarized effect)。涓滴效应主要是通过北方对南方的购买力或投资的增加而发生;但如果南方存在着隐蔽性失业,则南方边际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人均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可以通过向北方的移民来实现。引起极化效应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北方效率高的生产者可以通过竞争来使南方经济萎缩;而部分是由于选择性移民,从而掠走了南方的关键技术人员、管理者以及更具有企业家精神的青年人。因此,赫希曼认识到了“极”的增长也可以对当地产生负效应,即极化效应;而且“极”的累积集中性增长在起初阶段会扩大中心与外围之间的关系,或扩大增长性地区与落后性地区之间的关系。但是,他认为,从长期来看,地理上的涓滴效应将足以缩小区域之间的差异。
因为增长的累积性集中并不会无限地进行,一旦厂商的增长在国家领土的一部分生根,它显然会产生一种力量来作用于领土的其他部分。如果赫希曼的分析能够成立,就意味着工业投资在大城市的集中,除增加那里的增长动力外,也会对国家或区域的其他部分产生有利的涓滴效应,从而可以得出把增长极战略作为完成国家或区域经济增长目标的最佳手段的结论。
然而,无论是以布代维尔等为代表的法比学者的功能增长极理论还是以赫希曼等为代表的英美学者的地理增长极理论都并不完善。比如,就法比学者的功能增长极理论来看,作为功能增长极的推进型产业很难具有地方化效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其影响所及的地方往往在数百上千里之外,即它更多地作为经济部门中的“极”而存在,很少成为区域中的“极”。而就英美学者的地理增长极理论来说,在赫希曼之前,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G.Myrdal,1957)也曾作过类似的研究,相应于赫希曼的“涓滴效应”与“极化效应”,他曾提出过“扩展效应”(spread effect)与“回流效应”,(backwash effect)其结论却是回流效应总是远大于扩展效应。即市场力所起的作用是趋向于扩大而不是缩小区域的之间差异。
正是由于增长极理论的这些缺陷,以这些理论为指导的增长极战略却往往并不能实现其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或发展的目的。这一点已为世界各地多年的区域开发实践所证明,这也是到后来增长极政策不再流行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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