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里,威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973页(3407字)

【生卒】:1914~1996

【介绍】:

美国当代经济学家,199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出生于加拿大维多利亚市。1935年获耶鲁大学理学学士学位;随后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经济学,并先后于1937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947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46年起一直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

他曾于1978年当选为美国经济学协会杰出会员,1992年出任美国经济学协会会长。由于其在信息经济学领域的贡献而与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米尔利斯(J.Mirrlees)分享了199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

维克里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表现在最优税制结构理论、拍卖理论以及城市公共设施定价等方面。其主要着作有: 《累进税纪事录》(“Agenda for Progressive Taxation”,1947);《委内瑞拉联邦区的财政体制》(“The Fiscal System of the Federal Diistrict of Venezuela”,with C.S.Shoup etc.,1960,与肖普等合着);《微观静态学》(“Microstatics”,1964);《突变论与宏观经济学》(“Metastatics and Macroeconomics”,1964);《利比里亚的税收体制》(“The Tax System of Liberia”,with C.S.Shoup etc.,1970,与肖普等合着);《公共经济学》(1994)等。

1.最佳所得税制机制研究 维克里在1945年发表的《以对风险的反应来测度边际效用》(“Measuring Marginal Utility by Reactions to Risk”)的着名论文中曾设计了一种完美的所得税体系,试图通过这种理想的体系来促使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得到协调。

在维克里看来,在设计税制结构中,政府部门必须考虑到私人信息的存在和激励机制的作用。假如一位税务官只注重公平而不考虑激励的作用,那么,他会从赚钱多的人那里收取钱再给赚钱少的人,一直到他得到他所期望的税收收入并且使人们的税后所得均等化。对于给定的努力,效率高的人可以赚起更多的钱,然而他们的额外所得却会由此而课以比其他人更高的税率。所以在那种绝对平均主义的税收体系下,生产率高的人便会因此而不努力工作。

但政府如果清楚每个人的工作效率,那也可以通过下述途径来解决这类问题,即当局可以简单地迫使效率高的人比其他人更努力地工作(这将有助于提高效率),然后像以往一样,分配每个人的收入。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会尽量压低他们的能力以求降低税额。可见,绝对平均主义的税收体系是不可能运作的。

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设计累进税制时,必须考虑到私人信息的影响和激励相容问题,以便在彼此冲突的平等与效率这两个目标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

如何在理论上求解这个最佳税制结构问题呢?按照他的思路,第一步是重新阐述一个涉及风险选择的效用函数,因为政府为最大化一个社会福利函数而作出的税收规模选择受制于纳税人在工作与闲暇之间的自由选择;第二步是把问题表述成一个通常的求最大化问题,以求出最佳税收结构的必要条件。从理论上看,最佳累进所得税结构必定要处于能实现收入平等化的所得(即再分配带来的社会效用最大)与低效率的损失(即累进税制削弱激励动机而带来的损失)相抵的边际点上。

2.拍卖理论 维克里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拍卖问题上也取得了巨大进展,并创立了第二价格拍卖法即“维克里拍卖”(Vickrey auction)法。拍卖者通常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促使潜在的购买者在投标时“说真话”,也就是说,促使他坦言被出售的物品对他来说是否是物有所值。

维克里在1961年发表的着名论文《反投机、拍卖和竞争性密封投标》(“Counterspeculation,Auctions,and Competitive Sealed Tenders”)中以简明的对策论语言引入了一种给参与者以足够的激励去显示出他们在均衡时对物品偏好的机制,并把它专门运用于第二价格拍卖市场的分析。

维克里指出,通过不公开投标,将物品拍卖给出价最高的投标者,却让他只支付次于他的投标价格的价格,即只支付第二拍卖价格的价格。通过这种方式,无论中标者认为其他投标者接下来会采取何种策略,都会诱使个人吐露出他愿意支付的真实价格。因为,如果一个竞买者的出价高于自己真正愿意支付的价格,他就得冒着其他人也如此行事的风险,结果极可能不得不以某种损失为代价买下拍卖物;相反地,如果他的出价低于自己愿意支付的价格,那他就得冒着其他人以低于他自己原本愿意支付的价格夺走此物品的风险。

因此,在这种拍卖制度中,真实的出价是一种超优策略。这种“维克里拍卖”方法,不仅使中标一方节省资金,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使卖方也获得了至少和其他拍卖方式一样高的价钱。他的这种拍卖方法已经被应用于许多商品的销售:从拍卖油田到拍卖广播波段使用权等。

3.公共部门定价理论 维克里在公共部门定价理论方面的成就反映在他在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方面所提出的一系列富有创见性的定价体系。在他看来,城市交通拥挤是一种外部性,可以通过定价来有效控制。他在其研究纽约地铁客运定价问题的经典论文《改进纽约地铁运费结构的报告》(“A Proposal for Revising New York’s Subway Fare Structure”,1955)中指出,边际成本定价势必会给地铁系统带来沉重的预算包袱,这一赤字又必须通过税收来弥补。

既然税收会扭曲激励机制而带来社会成本,他便试图估算为弥补赤字而新增税项的边际成本。他认为,地铁票价应当这样决定,即使票价提价超过边际成本造成的社会损失等于由于税收压力的相应降低而增加的社会效益。

他又在《城市和郊区交通定价》(“Pricing in Urban and Suburban Transport”,1963)一文中阐述了误定价所带来的社会成本,继而考察了几种征收车辆通行税的办法,并得出结论,城市交通中边际成本定价会影响路线选择和土地使用。

维克里在1969年发表的《拥挤理论和交通投资》(“Congestion Theory and Transport Investment”)一文还建立了一个简单的动态模型即拥挤的瓶颈模型。他认为,一批上班时间相同的人在前往办公地点的途中会经过一个“瓶颈”地段,如果到达“瓶颈”地段的人数超过该地段容量,就会形成长队。当一个上班族决定其出发时间时,他会权衡其提早起身所节省的行车时间与上班迟到所造成的不便。

维克里发现,在均衡状态下,交通成本与出发时间无关。换言之,第一个从家里出发的上班族为提早起身所付的代价,等于不得不排队通过“瓶颈”而按时到达的上班族所受的损失。在不同的通行费体系下,这一均衡思想的运用为决定一段时间内排队的长度和寻求一种出发时间的均衡模式提供了答案。维克里的这些论文均成为城市经济学的经典文献。

参考文献:

Jacques Dreze,1997,Public Economics:William Efficiency,Scandinavian(2).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 Vickrey’s Inventive Quest of Journal of Economics,99

杨春学,1997,《199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米尔利斯与威廉·维克里及其学术贡献》,载《经济学动态》第1期。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4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克·布劳格与保罗·斯特奇斯,1987,《世界重要经济学家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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